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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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土地徵收條例》強硬過關,及其所帶來的啟示

    在敵人如此龐大的狀況下,我們所唯一能做的便是團結人民的力量而已

    安卡那、荒島孤鴉 (社會主義者blog 工國委台灣支部)

    選前,台灣主流媒體爭相報導壹蘋果傳媒邀請國民黨立委邱毅和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的辯論,以及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被指控涉入的「宇昌案」。然而就跟以往一樣,這些媒體關注的東西只是隨著選舉起舞的,無聊的兩黨惡鬥。鎂光燈以外,台灣土地徵收的惡法卻又更前進了一步。2011年12月13日,就在立法院一年的會期即將結束的時候,國會一如以往的進行「法案大清倉」,在立院佔多數的國民黨黨團,匆忙趕工之際把土地徵收條例的政院版修法案,逕付三讀。這個時候,我們看到了委員們平常看不到的效率,複雜的法案以相當快的速度完成修法程序。在這過程當中,委員們不僅違背了先前送交公聽會討論的承諾,對人民的許多訴求也沒有納入修法中。簡而言之,這次的修法只不過是黨團要在明年大選前作勢改革,而推動了幾條換湯不換藥的條文來作秀給人民看。國民黨團當然根本不想修法來刺激在背後支持它的財團大老們,然而選舉在即,總得做個假惺惺、看似進步的修法吧!並故意趁一堆同黨立委不在,先算好正反方人數,把整個過程搞得好像經歷了一場充份的「討論」,完全發揮國會的「效能」。但立委們都心照不宣的是,若通過民間版的草案將是他們政治生涯和金援上的一大危機,更不敢按照之前政府承諾的召開相關程序委員會審理和舉辦聽證會,二話不說逕付二讀,然後簡簡單單每個條文唸一遍就三讀通過。同樣,在隔天看到馬英九總統大言不慚的說著:「土地五法通過,邁向社會正義大突破」這樣噁心至極的言論,也就令人不足為奇了。

    現在我們就來逐一解釋,這次的修法到底哪些地方欺騙了人民:

    市價估定爭議:

    台灣農村陣線等團體的民間版本中,待徵收之不動產的價值的估定由較為客觀的民間估價師估定,然而最後行政院提出通過的版本卻是由地方政府上的地價評議委員會決定。這將造成球員兼裁判、強性買貨自行喊價的奇特狀況出現。政客和財團炒作地產不遺餘力,若真按照市價收購將會大幅增加購地成本,影響他們的既得利益。甚至可笑的是,官方自我誇口的「市價徵收」,都改為另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換言之,行政院遲未訂定,這個條文過了也等於沒過。

    另一點需要思考的是,台灣不動產市場近年不當炒作與日俱增,最誇張的估計產值53%都是炒作出來的結果。因此,即便能夠得到與現值等價的補償,在這個房價地價標高的今日,幾乎可以確定日後難以真正買到和從前居住品質相當的住宅;真正施行完全市價補償也是一龐大而不必要的開銷。治本的方法還是有效壓低房市價格和打擊建商炒作,讓房子以它真正的價值賣出,這樣徵收的補償價才能趨近於房地產的市價而不需勞民又傷財。

    安置爭議:

    既然是政府強制拆遷房子、徵收土地,自然有義務安置這些無家可歸的人民。畢竟又不是居民自願賣給你的,現在發一筆連一間廁所也買不起的補償,難道是想要他們流浪街頭?然而即使修法過後,也只有中低收入戶者或調查有需求者才會給予相關安置計畫,那麼其他同處弱勢地位,只是沒有慘到中低收入戶的人呢?原本民間版本是無屋可住者就有安置計畫,十分明確,但通過的版本,所謂調查有需求者操作空間就很大了。因為公益關係必須犧牲少數人的財產權或許合理,但是自己的房子被拿走還不夠,之後還要人民得自己花錢、花時間,再去找另一個住處就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態度。

    聽證會爭議:基本上任何一種類型的徵收案係關當地居民一生,都應審慎經過完整行政程序舉辦聽證會才對。然而最後通過的版本當中,只有以「重大建設」為理由徵收的土地有爭議時,才需要舉辦聽證會。其它阿貓阿狗的普通建設就沒有甚麼專門的陳情和諮商的管道。把土地徵收當成一般開罰單之類無關緊要的行政處分實在是一種輕視當地居民的態度。就算是重大建設召開聽證會,民間與專業代表也從民間版的2/3砍到剩下1/2。

    必要性爭議:

    這是這次修法當中最大的爭議。到底甚麼樣的公益重要到一定要強制徵收私人土地才行?政府的回答是:「提出計劃書,依舊由中央審議。」公益必要性是土地徵收議題的癥結點。基本上之前的國光石化或者新竹科學園區的徵收案件都有此疑慮。可以說,如何評估是一大問題。修正草案第二條雖言「明定需用土地人於申請徵收前,必須就徵收計畫個別情形評估其興辦事業之公益性及必要性」,但最後也只是列出一堆可以要求徵收的事業;至於要如何界定是否必要合乎公益還是過於模糊。

    由上述幾項例子可以發現,基本上修正過的土徵條例缺漏依舊龐大,也因此對農民、農陣等民間團體來說無法接受,揚言繼續抗爭到底。而土地徵收和一般非從事農業的市井小民的生活也息息相關,當然我們希望最好此生永不和它扯上關係,但從這幾年的眾多案例中可以看到,當徵收通知寄來時,那是很突然,三十天內就得走路的事情。是以,關於土地徵收的法案才會有那麼多的爭議。

    在野黨的角色?

    在土地徵收條例修法後續流出的「同意修法案之立委名單」中,我們可以看到清一色的國民黨立委,相較之下,民進黨立委們全部做出了不同意的決定。然而,這能夠證明民進黨團在此案中所扮演的「守護者」的角色嗎?不爭的事實確實擺在那邊:民進黨團對於可以囊括更多選票的老農津貼,所重視的手段比起反對土地徵收條例的修法確實來得更多。即便立法院中國民黨的席位佔了優勢,但卻放棄了一讀到二讀之間的仔細審查修正權,二讀時也放棄了技術性杯葛的的手段,到了最後一次的表決中,才全體投下反對票(反正一定輸,沒有壓力),難道這是真心的對抗土徵惡法嗎?另外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當初在新竹競選總部成立的晚會上也曾經說過「要讓新竹科學園區擴大、再擴大,要從桃園的南端一直到苗栗的銅鑼、竹南,規劃一個最適合高科技人才聚集的地方」,然而科學園區的擴大不就是不可避免的要再來更多的土地徵收嗎?甚至台灣科學園區的用地早已過剩。那麼民進黨團和蔡英文要怎麼實現「土地正義」的目標呢?這些都是我們必須對其抱持著保留態度的必要。

    整個事件所帶來的啟示?

    雖然在這幾年的土地徵收案件上,以及這次立院場外的反對行動,農民都扮演了活躍的角色以及主要的受害者,但實際上,土地徵收的爭議還讓我們看到了「政界與財團合作」的邪惡本質,從農村再生條例、土地徵收條例,延伸到農村之外的產業創新條例、東台灣的惡質土地開發、都市地區層出不窮的都更暴力,資本家與政府的結合是如此的昭然若見。並且透過這次的修法中,我們也必須看到「法律不過是保護資產階級的國家機器,遂行其意念的工具」這個事實,即使法律修飾得再怎麼華麗,國家和資本家本身都還是未必會去遵守,我們不是已經看到,在台灣如此「進步」的勞動法令下,勞動群眾並沒有多大的受惠了嗎?我們不是已經看到,馬英九總統明明簽署了國際兩公約(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但三不五時還是有迫害人權的新聞(甚至是舊聞)血淋淋的上演了嗎?

    人民必須體會到,和資本家、和政府談法律、談修法是玩不過他們的,當他們擺明了就是要「黑箱作業」、「官商勾結」時,人民又該拿他們怎麼辦?明明就知道敵人是跟你玩假的,兩邊一切的基礎都是不對等,那麼又該期待什麼?在修法的過程中,農陣提出了「長期擬定」的民間版修法,甚至就連內政部邀請的專家學者,都破天荒的提出了七十多條讓人感到一絲曙光的新版本,但最後行政院版本出爐後,只願在原法案中修改一半條文,其中還大多只是小幅度的文字更動。所謂的修法最後只變成了原案的小更動。

    在土地徵收條例三讀當天,即使透過攝影機看見國會內部情形,人民卻被隔絕在外,沒有參與機會,只能任由委員密室協商的結果宰割。在政府的眼中,所謂的土地徵收並不是一個關係到農民生計、傳統、家園的法案,而是與其友好的資本家維持更親密關係的「禮物」,並以「協助國家發展」美其名之。

    再一次我們看到台灣所謂「民主政治」的拒民於外的真面目,再一次我們看到政客與資本家聯手壓榨弱勢族群猙獰的嘴臉。然而人民卻不應該是沒有收穫的,在瞭解到和財團勾結的政府是不可能體恤農民之後、在見識到了國家及法律的本質後、在見識到了警察所代表的國家機器,是怎麼在抗爭場合一次又一次地粗魯對待沒有武器的人民之後,都更能幫助我們提昇革命的決心與意志,人民不應該處於被動的位置,甚至不應該期待任何體制內的修法能帶來太大的改變,在敵人如此龐大的狀況下,我們所唯一能做的便是團結人民的力量而已。而這是,也必須是在一次又一次的土地徵收爭議中,所帶給人民最好的啟示。

    我們社會主義者也主張:

    1) 立刻停止目前所有爭議徵收案件!

    2) 已被迫遷、拆除者給予合理(高於市價)補償!

    3) 由當地居民組成土地委員會,民主決定土地的用途!

    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為社會主義而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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