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案:一个小贩与两个城管之死

——试从阶级斗争角度看夏俊峰案与左翼对维权斗争的态度

来自读者的观点

“管,小商小贩的饭碗就没有了;不管,我们的饭碗就没有了。”被刺的城管执法者申凯的一名同事这样说。《新京报》2010年1月20日)

9月25日凌晨,沈阳中院发表声明,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夏俊峰违规经营炸串,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即持刀行凶,致二人死亡。夏俊峰罪行特别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一审、二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根据夏俊峰遗孀张晶的微博消息,9月25日凌晨法院工作人员通知夏俊峰家属在早晨6点见最后一面,见面时间限定在半小时内,并且拒绝家属和夏俊峰最后拍一次照的要求。当天上午夏俊峰被执行死刑,下午火化遗体,晚上通知家属第二天上午9点去领取骨灰。

夏俊峰案引爆网络热潮

夏俊峰案经过五年的风风雨雨终于以沈阳小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而告终。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与妻子在街头贩卖烤串,被城管没收经营工具,并遭殴打。夏 俊峰在城管办公室内愤而用制作烤串的水果刀杀死两名城管,重伤一名。其后,夏俊峰分别于2009年11月和2011年5月一审与二审判处死刑。

当局早已知道夏俊峰执行死刑会引发轩然大波。根据媒体人泄露的消息,宣传部门事先发布禁令:“辽宁夏俊峰故意杀人案死刑复核已审结,将于9月25日执行,各媒体如作报道一律依据法院发布的权威消息刊播,不评论不链接,不渲染炒作。

但 即使如此也难敌民意涛涛,夏俊峰被执行死刑的消息迅速成为新浪微博等社交媒体和网络上的最热门消息之一,新浪微博总计有412万条相关信息,还不包括众多 已被删除的激越之言。在各大门户网站的相关新闻下,网易网有超过10万网民回复,新浪网有5万回复,腾讯新闻网也有3万多回复,多数网民要求刀下留人,免 于夏俊峰死刑。

事实上多数网友也认同夏俊峰暴力杀人,理应受到惩罚。但对于当局为其统治需要利用国家机器冷血杀死夏俊峰而感到不满。更有 不少网友愤怒于“司法不公”与“刑不上大夫”,质问道,刘志军可以不死,谷开来可以不死,为什么夏俊峰就要死?贪几亿、几十亿的不死,而贩夫走卒,升斗小 民就要死?

五年多来,夏俊峰案已经成为民主自由派知识精英群体挑战当局司法和管治体系的一个标 志性事件,其妻张晶也成为公众人物,在新浪微博上有近十万粉丝,甚至其他众多访民和民众为引起外界注意,向她求告和要求帮助。著名网络维权者“屠夫”首先 介入该案宣传,著名维权律师滕彪担任二审辩护律师,知名大律师陈有西担任司法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教授张鸣在微博上一年来以每日一帖的 形式呼吁“刀下留人”,童话作家郑渊洁和台湾艺人伊能静等也纷纷声援。国内上百家亲自由派纸媒和网站数年来一直介入跟踪。《南方都市报》记者在网络上发布 的辨访手记也承认说,该案就“炒作”而言已至极致,公众、精英、名人与法律专业人士广泛关注,就差直接申诉总理了。事实上,执行死刑前也确实有网友在网上 发起联名呼吁,要求国家主席习近平给予夏俊峰特赦。死刑执行当天下午,以李方平、滕彪、陈有西等为首的25名自由派维权律师发表联合声明质疑最高法院的死 刑复核,要求高院公开复核意见书。

当局为何选择在当前这个敏感时期发布高院复核决定,并立即对夏俊峰执行死刑,自有出于其统治需要而做出 的一番考量。夏俊峰二审终结是2011年,迄今已有2年多。按照网上某个律师的说法,要杀早就可以批复杀,要不杀怎么也能找到理由拖下去。这不仅是高院无 视自己公开作出的“可杀可不杀的,慎杀”的司法承诺,而且是悍然置舆论与民意不顾,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刻意与网络民意相逆。如有网友在微博上直白地对人民 大学教授张鸣说,“夏俊峰就是让你们给喊死的。”

城管与小贩间的矛盾

城管与小贩间的暴力冲突今天早已不是什么新闻,而 且往往引起网络上铺天盖地的讨论。既有“民粹派”为饱受官府爪牙欺压和蹂躏的街头小贩打抱不平,并对流氓和黑社会般的城管群体深恶痛觉,也有“秩序派”宣 称城管是维持城市和市场正常手续的必须手段,并对贪利狡诈弄虚作假的刁民小贩恨之入骨。由于网络活跃群体的本身构成,“民粹派”多是受“自由民主”感召的 青年知识工人和青年学生群体,而支持城管维持秩序的多数是社会中保守的中产阶级。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场争论本身成为了“小资及其无产阶级后备军”与“中 产阶级”间的口水战。

这种对城管与小贩的关系非此即彼的分析陷阱是左派要竭力避免的,也是资本主义实质经济秩序与虚伪政治民主间自相矛盾 的体现。事实上无论“城管”还是“小贩”都是这三十年改革开放以来的新产物,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必然的产物。一方面市场经济需要维持失业大军,同时推动 “无规则无计划”私有的小生产方式,另一方面为维护大资本和统治秩序,又需要利用暴力压制无序的边缘竞争。而这种现象绝不是什么加强管理或者“人性化关 注”就可以消弭的。

今天各地城镇出现的职业街头小贩多数来自于城市底层贫民、国有企业下岗工人、迁移进城市或求职的农村人口、暂时失业或 失学的农民工与青年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不可能在目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街头小贩而暴富成为资产阶级, 这不同于80年代初资本主义市场尚未成熟之时 的个体户。假如有其他相对稳定和丰裕的收入,其中多数人是不会从事街头小贩的。他们本质上就是无法得到充分就业的无产阶级和准无产阶级。

如沈阳小贩夏俊峰本身就是一名1990年国企破产潮中被迫下岗的技校工,母亲是回城知青,每月只有800元退休金,父亲是农村户口,做环卫临时工每月700元收入。而他本人与作为进城农民工的妻子两人起早贪黑以烤串为生,勉强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另 一起更早2006年发生在北京的崔英杰杀城管案中的崔英杰是来自河北农村的农民工,父母都是身体患病的农民。崔本身曾是“优秀士兵”的退伍军人,当时担任 娱乐场所保安,因公司欠薪而从事街头烧烤的兼职补贴收入。崔英杰因在与收缴的城管们争夺自己摆摊用的三轮车而刺死城管副队长李志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 行。

随着阶级矛盾和社会冲突的发展,城市失业、无业民众大幅增加,特别是 1990年代后,下岗工人、农村失地、失业人员大量进城,而社会保障机制缺失。资本主义统治当局要维持城市统治秩序,又无法高成本和大规模地动用与扩充警 察,也不利于宣传,应运而生创造了城管——这种低烈度的维持城市秩序的暴力管治工具——来强制解决矛盾。其主要管理对象就包括街头小贩和强制拆迁等。简单 地说就是将其他正式执法部门管不好和不想管的弱势群体和相关事务统一交给临时委托执法的机构,无论是在编制序列和执法权上都缺乏法理依据。

原本当局是为降低与民众暴力冲突程 度而使用城管执法,在很多时候反而发展成为甚至不得不依靠公安防暴队来弹压民众与城管的冲突。例如在2011年夏天,云南昆明当地的城管与民众在两月中连 续发生四起卷入上千人参与的暴力冲突,最后都必须依靠特警进行强力镇压。而各地在与城管冲突中被打死的小贩和围观群众的案例就有十数起。今天随着资本主义 内在矛盾和阶级矛盾激化,这种低烈度的暴力工具也不得不开始装备装甲车和武装到牙齿的防暴械具。

当我们认识到城管机构是国家暴力机关的同 时,我们也应该关注到城管队伍的构成本身也是各类底层民众为主,其中包括在90年代大规模下岗的国企工人、无业的街头流氓无产者,求学完成后就业有困难的 青年学生等。例如,被夏俊峰杀死的城管都是来自并不宽裕的普通家庭,城管中队长申凯是退伍军人,一家四代单传,与妻子离异,无后代。另一个城管张旭东,与 老婆孩子、年迈的父母和因病未婚的哥哥六个人挤在一间单元房里,他是家中主要的经济支柱。事实上也只有这些无其他更好经济出路的社会底层才会成为城管。城 管机构的主要领导都是从公安、工商和卫生部门借调来的不得意中下层官僚(仕途顺利的很少会借调去城管这个劳力又不讨好的部门)。即使作为编制内的领导合法 收入不过数千元,而下层多是临时雇佣的合同工,更只有千余元的收入。罚没小贩货物和接受贿赂是他们提高收入改善生活的主要手段。

夏俊峰案的制度根源

资本主义制度下,这种官民冲突从未停止过。突尼斯的革命起因就是小贩抗议政府官员自焚而引发的。即使美国和香港也有类似城管的街头管理工具,而在美国街头少数族群遭到警察枪杀而引发骚乱也并非个案。

因此,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左派应该积极参与与关注这些现实的维权斗争,身体力行地站在捍卫最广大劳动人民基本利益与民主权利的第一线,并同时揭破自由维权派期盼的资产阶级民主的虚伪性与司法独立神圣的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