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芬 社会主义行动
下届林郑月娥的政府很可能会为廿三条立法,抵抗恶法将会是未来的民主斗争的重要一环。梁振英时期大力攻击“外国势力”及“港独势力”,取消右翼本土派的议员资格,就是为了廿三条立法推波助澜。2002-03年,香港政府推动廿三条立法,企图令香港政治全面大陆化,大力打压任何反抗的权利。适逢零三年沙士疫症爆发,经济一片死寂,基层劳动者以至中产都民不聊生,最后促发了50万人参与了七一大游行。巨大的压力下最终迫使政府撤回廿三条立法。时任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下台,第二届的董建华政府则“脚痛”下台。
基本法廿三条要求就有关保障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统一和国家安全等订立法律。当中涵盖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分裂国家、煽动颠覆政权、泄露国家机密、防范、制止和惩治叛国等法律。这意味着工人国际委员会在香港会成为非法组织,甚至连有时触及政治议题的国际特赦组织或其他环保团体,也很可能无一幸免!2003年的经验,若有本地组织被当局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理由遭取缔,法院甚至有权进行秘密审讯。此外,如果中国大陆基于保障国家安全的理由禁制某组织运作后,香港保安局也同样可基于相同理由,取缔其在港的从属组织。
近年,全球资本主义危机下世界各国的政局都变得紧张,各国都订制或加强实施国家安全法或反恐法。根据《多维新闻》的报导,单在2013年,中国大陆就有2318人因违反危害国家安全罪被捕,数字是过去10年平均人数的近10倍。2015年中国就曾发生过“709大抓捕”事件,多达319人因维权而被拘捕,使用的就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寻衅滋事罪”等“保障国家安全”的法律。
最近马来西亚通过了新国家安全法,赋予首相单独宣布特定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的权力,并可在该区实施宵禁,并在无授权状况下逮捕、搜索民众。而邻近的新加坡一直以来亦有《内部安全法》,容许政府不经审查下,可以将怀疑威胁“国家安全”的市民无限期行政拘留。
泛民的背叛
由于泛民主派奉《基本法》为圣经,他们一向视廿三条立法是“宪政责任”而不可避免,法例只要较为宽松即可接受。他们希望政府不要过于强硬,以免引起群众反抗运动而令他们失去下台阶。他们亦公开承认只要有普选就可以接受廿三条立法──“只要让我选择哪个刽子手,我不介意给他一把利刀。”我们社会主义者认为,资产阶级的法律是保护统治阶级利益、镇压受压迫阶级的工具,在任何时候我们都不会接受国家安全法。
在最近的特首选举上,受泛民支持的曾俊华声称,为免香港引入《国安法》,所以有必要推动廿三条立法。曾俊华提出立法廿三条会以白纸草案、较为开放的进行谘询。这正是民主党及公民党2003年时的立场。泛民主派希望政府会既然泛民今天可以两害取其轻票投曾俊华,明天在廿三条与国安法之间取其轻也不足为奇了。在实践上这是消极投降的借口。
相比2003年胡温时期的中共及董建华港府,今天中港的统治集团强硬了极多,一场五十万人的游行恐怕远远不足以粉碎廿三条。反廿三条的群众斗争要更有组织力量。首先不同类型的公民抗争也应该开放和容许讨论,例如抗税、罢课、罢工等集体行动。而民主运动要彻底抛弃过往那自上而下、缺乏民主参与决策的组识方式,运动只有由下而上、通过民主的委员会定立方向、策略和组织。香港的资本家亦会支持廿三条立法,作为保护他们私有财产的工具,反廿三条立法的斗争自然是基层劳动者的阶级斗争。泛民的妥协退缩证明这场斗争需要建设一个独立于泛民以外的劳动者政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