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制造恐怖气氛 箝制言论空间

在北京直接指令下,《国歌法》将要写入香港《基本法》内

丽芬  社会主义行动

政府公布的《国歌条例草案》指当奏唱国歌时,参与及出席者必须肃立庄重,违反者会被视为侮辱国歌,并最高可被判囚3年及罚款5万元,改动歌词亦有机会被视为歪曲贬损而被检控,但何谓庄重和贬损实属主观,法例界线模糊不清会致使执法者随自己的政治目的而执法,变成侵害言论自由,制造白色恐怖的手段。

建制派政客经常以“中国有中国国情”丶“不能照搬西方一套到中国”为藉口竭力反对港人争取民主及普选权利。但现在订立国歌法时,他们却又指外国也有国歌法,因此不是什么洪水猛兽。但事实上,在美国丶澳洲和加拿大,法例上只有列出奏国歌时的指引,而没有任何罚则。在马来西亚和菲律宾,违反国歌法者的最高判囚也分别只有1个月和半年,远远低于香港的三年。

政府指要将国歌法纳入中小学教育,显然是洗脑教育的一部分,更将白色恐怖渗入校园。连建制派的教师工会教联会也似乎感到恐慌。该会建议学校减少校内奏唱国歌的次数,以免有学生因贬损国歌而要负刑责。本来强迫学生爱国,却实在相当可笑!

国家主席习近平去年于特首林郑月娥就职礼时,曾发表涉及“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言论。及后林郑提出2018/19年度中国历史要成为初中独立必修科,而教育局亦明显会控制和审查教材,分拆和渗透“国民教育”于学生课程内,使课程紧随中共的政治路线。最近,教育局要求删去历史教科书内关于中共“一党专政”的字眼,而“香港主权移交内地”和“中国收回香港”也被指措辞不恰当。学生需要组织起来抵抗洗脑教育!

《国歌法》下,言论自由势必再受打击,香港的言论自由在2017年已由69位下降至73位。社会主义行动主张抵抗中共的民族主义攻势,彻底反对《国歌法》,反对推行国民教育,支持废除《国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