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青 社会主义行动
中共与香港政府再次发动政治清算,在年初大搜捕53名参与“35+初选”的参与者后,在2月28日以《国安法》中“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其中47人,当中包括梁国雄、岑子杰、胡志伟、谭文豪、杨岳桥等,甚至包括已然在囚的黄之锋。
被起诉的47人在3月1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数百名民众大清早甚至通宵在法院外排队轮候入内旁听以示声援。下午,在场警方一度举“蓝旗”和“紫旗”威吓群众,其后在旁晚驱赶民众离开并封锁法院。更恶劣的是,当晚一名代表被告的律师丘律邦,手持法律文件进入法庭之际,竟被在场警员拒绝放行,其后更以涉犯“阻差办公”、“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罪名将其逮捕。
而政府一方的起诉程序亦极其不合理,政府一方表示仍有大量的电子证据有待处理,甫开庭便申请将聆讯押后至5月31日,并要求将47人还押,反对保释。在未完成搜证工作的情况下,政府就提早起诉并将被告人收监,相当于未审先判。
审讯过程犹如酷刑拷问,被告在首天要进行连续十四小时审讯,加上前一晚被拘留在警署,很多人隔十二小时未能进食,每天只能休息数小时,三天没有洗澡。法官甚至拒绝让被告更衣。梁国雄、杨雪盈等人审讯期间不支晕倒被送院。
这项“控罪”的量刑极其严峻,量刑起点从最低十年徒刑起,最重可判终身监禁。但同时,“控罪”的立足点理据却又非常薄弱。多名在法院外声援的民众均表示“控罪”非常谎谬,但对判决的结果却感到悲观。民众纷纷表示,对所谓的“国安法指定法官”难以信任,认为他们只会执行中共的意志,势必会将47人定罪收监。而在诉讼前一星期,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于2月22日点名黎智英、黄之锋及戴耀廷,称三人是“反中乱港分子”当中极端恶劣者,要给予严惩,犹如在审讯前向法院发号施令。
今年九月可能会举行“立法会选举”,中共急于在此前执行全面的清洗,以防止像2019年区议会选举的毁灭性惨败重演。尽管中共对外宣声“国安法”有效“回复社会稳定”,但实际上掌权者深知香港的民愤在过去一年以来有增无减,只是埋伏在地下等待爆发。即使以防疫为名剥夺了集会权利,并打压所有的公开政治活动,但民众正一次又一次地寻找表达的机会与方式,以对抗专制的打压。
因此,即便是在去年十一月“国安法”实施后,超过六十万人依然积极地参与了“35+初选”,这对于中共而言相当于奇耻大辱!因此中共与香港政府去年再借“防疫”为名将立法会选举拖延整整一年,以此时间清洗非建制派候选人。对中共而言,最有效的清洗方法莫过于将候选人统统投入大牢。
自早前中共“DQ4”引发立法会内所有非建制派总辞后,本来已无实权的立法会,失去了最后仅余的一丝认受性。正如我们早前所指出,民众会在短期内失去了立法会这个斗争平台,但这同时会对统治阶级造成危险,因为群众的不满情绪会引导至其他的抗争渠道。
如果基层劳动者在职场组织起来,建设真正战斗的活跃工会和群众组织,会形成比立法会更有力的新抗争工具。长远而言,幻想会消失,斗争会因而激进化。事实证明,立法会形成“35+”从来都是不现实的,中共政权永不能容忍伪议会落入反对派手中。由此可见,在制度内循序渐进改革是注定失败的。群众斗争必须以改变整个制度为目标。因此中共自作聪明的“震慑”策略可以使香港的民主运动“蜕变”。
我们社会主义者声援47名被荒谬控罪指控的人士,并要求立即释放所有政治犯,即使很多被告的立场与反资的工人阶级立场距离千里。同时我们不能坐视政权借“防疫”之名压制社会运动,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政权趁此机会步步进迫。我们主张现时迫切需要重建群众斗争
但鉴于2014年的雨伞运动与2019的反威权斗争,即使有无比的勇气和力量,却未能赢得重大的成果。未来运动要胜利的话,一定要从近月泰国和缅甸的斗争经验中学习。尤其在缅甸,工人罢工瘫痪了经济和银行系统,削弱了军方的权力。更重要的是,必须要抛弃“香港斗争可以在一个城市内胜利”这一想法,而要将运动连系至中国大陆同样受极权压迫和资本剥削的群众。
香港斗争需要抛弃对资本主义的幻想,认知到财团与银行也是祸害的一部分。资本主义与专制国家是密不可分的,他们分别是一只恶魔的左右爪牙,都想镇压民主权制,以保护权贵对基层工人的剥削制度。各争取民主权利的政党和团体应立即召开一个抗争平台,在建设工人组织和工会的基础上动员并重组群众,为民主权利与经济生存权而斗争。这就是我们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