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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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俊峰案:一個小販與兩個城管之死

    ——試從階級斗爭角度看夏俊峰案與左翼對維權斗爭的態度

    來自讀者的觀點

    「管,小商小販的飯碗就沒有了;不管,我們的飯碗就沒有了。」被刺的城管執法者申凱的一名同事這樣說。《新京報》2010年1月20日)

    9月25日凌晨,沈陽中院發表聲明,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認為,夏俊峰違規經營炸串,與執法人員發生沖突,即持刀行凶,致二人死亡。夏俊峰罪行特別嚴重,不足以從輕處罰。一審、二審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准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根據夏俊峰遺孀張晶的微博消息,9月25日凌晨法院工作人員通知夏俊峰家屬在早晨6點見最后一面,見面時間限定在半小時內,并且拒絕家屬和夏俊峰最后拍一次照的要求。當天上午夏俊峰被執行死刑,下午火化遺體,晚上通知家屬第二天上午9點去領取骨灰。

    夏俊峰案引爆網絡熱潮

    夏俊峰案經過五年的風風雨雨終於以沈陽小販夏俊峰被執行死刑而告終。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與妻子在街頭販賣烤串,被城管沒收經營工具,并遭毆打。夏 俊峰在城管辦公室內憤而用制作烤串的水果刀殺死兩名城管,重傷一名。其后,夏俊峰分別於2009年11月和2011年5月一審與二審判處死刑。

    當局早已知道夏俊峰執行死刑會引發軒然大波。根據媒體人泄露的消息,宣傳部門事先發布禁令:「遼寧夏俊峰故意殺人案死刑復核已審結,將於9月25日執行,各媒體如作報道一律依據法院發布的權威消息刊播,不評論不鏈接,不渲染炒作。

    但 即使如此也難敵民意濤濤,夏俊峰被執行死刑的消息迅速成為新浪微博等社交媒體和網絡上的最熱門消息之一,新浪微博總計有412萬條相關信息,還不包括眾多 已被刪除的激越之言。在各大門戶網站的相關新聞下,網易網有超過10萬網民回復,新浪網有5萬回復,騰訊新聞網也有3萬多回復,多數網民要求刀下留人,免 於夏俊峰死刑。

    事實上多數網友也認同夏俊峰暴力殺人,理應受到懲罰。但對於當局為其統治需要利用國家機器冷血殺死夏俊峰而感到不滿。更有 不少網友憤怒於「司法不公」與「刑不上大夫」,質問道,劉志軍可以不死,谷開來可以不死,為什么夏俊峰就要死?貪几億、几十億的不死,而販夫走卒,升斗小 民就要死?

    五年多來,夏俊峰案已經成為民主自由派知識精英群體挑戰當局司法和管治體系的一個標 志性事件,其妻張晶也成為公眾人物,在新浪微博上有近十萬粉絲,甚至其他眾多訪民和民眾為引起外界注意,向她求告和要求幫助。著名網絡維權者「屠夫」首先 介入該案宣傳,著名維權律師滕彪擔任二審辯護律師,知名大律師陳有西擔任司法復核階段的辯護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政治系教授張鳴在微博上一年來以每日一帖的 形式呼吁「刀下留人」,童話作家鄭淵潔和台灣藝人伊能靜等也紛紛聲援。國內上百家親自由派紙媒和網站數年來一直介入跟蹤。《南方都市報》記者在網絡上發布 的釆訪手記也承認說,該案就「炒作」而言已至極致,公眾、精英、名人與法律專業人士廣泛關注,就差直接申訴總理了。事實上,執行死刑前也確實有網友在網上 發起聯名呼吁,要求國家主席習近平給予夏俊峰特赦。死刑執行當天下午,以李方平、滕彪、陳有西等為首的25名自由派維權律師發表聯合聲明質疑最高法院的死 刑復核,要求高院公開復核意見書。

    當局為何選擇在當前這個敏感時期發布高院復核決定,并立即對夏俊峰執行死刑,自有出於其統治需要而做出 的一番考量。夏俊峰二審終結是2011年,迄今已有2年多。按照網上某個律師的說法,要殺早就可以批復殺,要不殺怎么也能找到理由拖下去。這不僅是高院無 視自己公開作出的「可殺可不殺的,慎殺」的司法承諾,而且是悍然置輿論與民意不顧,甚至在某種程度上是刻意與網絡民意相逆。如有網友在微博上直白地對人民 大學教授張鳴說,「夏俊峰就是讓你們給喊死的。」

    城管與小販間的矛盾

    城管與小販間的暴力沖突今天早已不是什么新聞,而 且往往引起網絡上鋪天蓋地的討論。既有「民粹派」為飽受官府爪牙欺壓和蹂躪的街頭小販打抱不平,并對流氓和黑社會般的城管群體深惡痛覺,也有「秩序派」宣 稱城管是維持城市和市場正常手續的必須手段,并對貪利狡詐弄虛作假的刁民小販恨之入骨。由於網絡活躍群體的本身搆成,「民粹派」多是受「自由民主」感召的 青年知識工人和青年學生群體,而支持城管維持秩序的多數是社會中保守的中產階級。從某種意義上而言,這場爭論本身成為了「小資及其無產階級后備軍」與「中 產階級」間的口水戰。

    這種對城管與小販的關系非此即彼的分析陷阱是左派要竭力避免的,也是資本主義實質經濟秩序與虛偽政治民主間自相矛盾 的體現。事實上無論「城管」還是「小販」都是這三十年改革開放以來的新產物,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必然的產物。一方面市場經濟需要維持失業大軍,同時推動 「無規則無計划」私有的小生產方式,另一方面為維護大資本和統治秩序,又需要利用暴力壓制無序的邊緣競爭。而這種現象絕不是什么加強管理或者「人性化關 注」就可以消弭的。

    今天各地城鎮出現的職業街頭小販多數來自於城市底層貧民、國有企業下崗工人、遷移進城市或求職的農村人口、暫時失業或 失學的農民工與青年人。他們中的絕大多數是不可能在目前的市場經濟條件下通過街頭小販而暴富成為資產階級, 這不同於80年代初資本主義市場尚未成熟之時 的個體戶。假如有其他相對穩定和丰裕的收入,其中多數人是不會從事街頭小販的。他們本質上就是無法得到充分就業的無產階級和准無產階級。

    如沈陽小販夏俊峰本身就是一名1990年國企破產潮中被迫下崗的技校工,母親是回城知青,每月只有800元退休金,父親是農村戶口,做環衛臨時工每月700元收入。而他本人與作為進城農民工的妻子兩人起早貪黑以烤串為生,勉強維持一家人的生活。

    另 一起更早2006年發生在北京的崔英杰殺城管案中的崔英杰是來自河北農村的農民工,父母都是身體患病的農民。崔本身曾是「優秀士兵」的退伍軍人,當時擔任 娛樂場所保安,因公司欠薪而從事街頭燒烤的兼職補貼收入。崔英杰因在與收繳的城管們爭奪自己擺攤用的三輪車而刺死城管副隊長李志強,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 行。

    隨着階級矛盾和社會沖突的發展,城市失業、無業民眾大幅增加,特別是 1990年代后,下崗工人、農村失地、失業人員大量進城,而社會保障機制缺失。資本主義統治當局要維持城市統治秩序,又無法高成本和大規模地動用與擴充警 察,也不利於宣傳,應運而生創造了城管——這種低烈度的維持城市秩序的暴力管治工具——來強制解決矛盾。其主要管理對象就包括街頭小販和強制拆遷等。簡單 地說就是將其他正式執法部門管不好和不想管的弱勢群體和相關事務統一交給臨時委托執法的機搆,無論是在編制序列和執法權上都缺乏法理依據。

    原本當局是為降低與民眾暴力沖突程 度而使用城管執法,在很多時候反而發展成為甚至不得不依靠公安防暴隊來彈壓民眾與城管的沖突。例如在2011年夏天,云南昆明當地的城管與民眾在兩月中連 續發生四起卷入上千人參與的暴力沖突,最后都必須依靠特警進行強力鎮壓。而各地在與城管沖突中被打死的小販和圍觀群眾的案例就有十數起。今天隨着資本主義 內在矛盾和階級矛盾激化,這種低烈度的暴力工具也不得不開始裝備裝甲車和武裝到牙齒的防暴械具。

    當我們認識到城管機搆是國家暴力機關的同 時,我們也應該關注到城管隊伍的搆成本身也是各類底層民眾為主,其中包括在90年代大規模下崗的國企工人、無業的街頭流氓無產者,求學完成后就業有困難的 青年學生等。例如,被夏俊峰殺死的城管都是來自并不寬裕的普通家庭,城管中隊長申凱是退伍軍人,一家四代單傳,與妻子離異,無后代。另一個城管張旭東,與 老婆孩子、年邁的父母和因病未婚的哥哥六個人擠在一間單元房里,他是家中主要的經濟支柱。事實上也只有這些無其他更好經濟出路的社會底層才會成為城管。城 管機搆的主要領導都是從公安、工商和衛生部門借調來的不得意中下層官僚(仕途順利的很少會借調去城管這個勞力又不討好的部門)。即使作為編制內的領導合法 收入不過數千元,而下層多是臨時雇佣的合同工,更只有千余元的收入。罰沒小販貨物和接受賄賂是他們提高收入改善生活的主要手段。

    夏俊峰案的制度根源

    資本主義制度下,這種官民沖突從未停止過。突尼斯的革命起因就是小販抗議政府官員自焚而引發的。即使美國和香港也有類似城管的街頭管理工具,而在美國街頭少數族群遭到警察槍殺而引發騷亂也并非個案。

    因此,一個真正的社會主義左派應該積極參與與關注這些現實的維權斗爭,身體力行地站在捍衛最廣大勞動人民基本利益與民主權利的第一線,并同時揭破自由維權派期盼的資產階級民主的虛偽性與司法獨立神聖的幻影。

    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為社會主義而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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