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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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47人被國安法起訴 審訊猶如拷問

    裘青 社會主義行動

    中共與香港政府再次發動政治清算,在年初大搜捕53名參與「35+初選」的參與者後,在2月28日以《國安法》中「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其中47人,當中包括梁國雄、岑子杰、胡志偉、譚文豪、楊岳橋等,甚至包括已然在囚的黃之鋒。

    被起訴的47人在3月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數百名民眾大清早甚至通宵在法院外排隊輪候入內旁聽以示聲援。下午,在場警方一度舉「藍旗」和「紫旗」威嚇群眾,其後在旁晚驅趕民眾離開並封鎖法院。更惡劣的是,當晚一名代表被告的律師丘律邦,手持法律文件進入法庭之際,竟被在場警員拒絕放行,其後更以涉犯「阻差辦公」、「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名將其逮捕。

    而政府一方的起訴程序亦極其不合理,政府一方表示仍有大量的電子證據有待處理,甫開庭便申請將聆訊押後至5月31日,並要求將47人還押,反對保釋。在未完成搜證工作的情況下,政府就提早起訴並將被告人收監,相當於未審先判。

    審訊過程猶如酷刑拷問,被告在首天要進行連續十四小時審訊,加上前一晚被拘留在警署,很多人隔十二小時未能進食,每天只能休息數小時,三天沒有洗澡。法官甚至拒絕讓被告更衣。梁國雄、楊雪盈等人審訊期間不支暈倒被送院。

    這項「控罪」的量刑極其嚴峻,量刑起點從最低十年徒刑起,最重可判終身監禁。但同時,「控罪」的立足點理據卻又非常薄弱。多名在法院外聲援的民眾均表示「控罪」非常謊謬,但對判決的結果卻感到悲觀。民眾紛紛表示,對所謂的「國安法指定法官」難以信任,認為他們只會執行中共的意志,勢必會將47人定罪收監。而在訴訟前一星期,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於2月22日點名黎智英、黃之鋒及戴耀廷,稱三人是「反中亂港分子」當中極端惡劣者,要給予嚴懲,猶如在審訊前向法院發號施令。

    今年九月可能會舉行「立法會選舉」,中共急於在此前執行全面的清洗,以防止像2019年區議會選舉的毀滅性慘敗重演。儘管中共對外宣聲「國安法」有效「回復社會穩定」,但實際上掌權者深知香港的民憤在過去一年以來有增無減,只是埋伏在地下等待爆發。即使以防疫為名剝奪了集會權利,並打壓所有的公開政治活動,但民眾正一次又一次地尋找表達的機會與方式,以對抗專制的打壓。

    因此,即便是在去年十一月「國安法」實施後,超過六十萬人依然積極地參與了「35+初選」,這對於中共而言相當於奇恥大辱!因此中共與香港政府去年再借「防疫」為名將立法會選舉拖延整整一年,以此時間清洗非建制派候選人。對中共而言,最有效的清洗方法莫過於將候選人統統投入大牢。

    自早前中共「DQ4」引發立法會內所有非建制派總辭後,本來已無實權的立法會,失去了最後僅餘的一絲認受性。正如我們早前所指出,民眾會在短期內失去了立法會這個鬥爭平台,但這同時會對統治階級造成危險,因為群眾的不滿情緒會引導至其他的抗爭渠道。

    如果基層勞動者在職場組織起來,建設真正戰鬥的活躍工會和群眾組織,會形成比立法會更有力的新抗爭工具。長遠而言,幻想會消失,鬥爭會因而激進化。事實証明,立法會形成「35+」從來都是不現實的,中共政權永不能容忍偽議會落入反對派手中。由此可見,在制度內循序漸進改革是注定失敗的。群眾鬥爭必須以改變整個制度為目標。因此中共自作聰明的「震懾」策略可以使香港的民主運動「蛻變」。

    我們社會主義者聲援47名被荒謬控罪指控的人士,並要求立即釋放所有政治犯,即使很多被告的立場與反資的工人階級立場距離千里。同時我們不能坐視政權借「防疫」之名壓制社會運動,不能眼睜睜地看著政權趁此機會步步進迫。我們主張現時迫切需要重建群眾鬥爭

    但鑒於2014年的雨傘運動與2019的反威權鬥爭,即使有無比的勇氣和力量,卻未能贏得重大的成果。未來運動要勝利的話,一定要從近月泰國和緬甸的鬥爭經驗中學習。尤其在緬甸,工人罷工癱瘓了經濟和銀行系統,削弱了軍方的權力。更重要的是,必須要拋棄「香港鬥爭可以在一個城市內勝利」這一想法,而要將運動連繫至中國大陸同樣受極權壓迫和資本剝削的群眾。

    香港鬥爭需要拋棄對資本主義的幻想,認知到財團與銀行也是禍害的一部分。資本主義與專制國家是密不可分的,他們分別是一隻惡魔的左右爪牙,都想鎮壓民主權制,以保護權貴對基層工人的剝削制度。各爭取民主權利的政黨和團體應立即召開一個抗爭平台,在建設工人組織和工會的基礎上動員並重組群眾,為民主權利與經濟生存權而鬥爭。這就是我們的出路。

    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為社會主義而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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