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陵五 工人國際委員會(台灣)
在我們這些七八年級生小時候,通常都會從長輩那邊聽到「他們」那個時代的故事來當做期許,不外乎「只要好好讀書將來出社會就會有知名的公司願意聘用你/妳」、「只要努力工作25歲買車,30歲買房根本不是難事」、「只要一間公司待久了,職位就會越昇越高,薪水也會越昇越高」,但當我們實際踏入了社會,我們才發現現實與夢想的差距。
很多勞動者(尤其是青年)因為身為派遣而待在一個位置五年無法升遷、加薪,又可能跟隨一個自行創業的雇主在勞動上受到剝削,我們為了畢業而不失業而領22k,我們為了避面私人企業壓榨而將大好的人生託付於公務員考試,我們忍受甚至失業;這一切看似悲哀,卻已經是大多數七八年級生的日常。
派遣制度的剝削
在派遣制度下,簡單來說,派遣是一種由A徵人,然後派與B使用的制度,從公司的角度來說這是為了逃避勞工法令的規管以及更容易裁員,造成了一些例如中間剝削、雇傭的不安定與勞工間的差別待遇。
- 中間剝削:派遣公司藉由徵人後將人員送至不同的公司,而其中派遣公司收取多少佣金,卻是不會公開的;由目前派遣公司林立削價競次時有所聞,犧牲了到派遣員工的福利。
- 雇傭的不安定:派遣工由於為其它公司之員工,相對來說沒有資遣費的問題,故沒有相關法令保護時,資方裁員從不手軟。從2008年12月奇美電宣佈提前解除轄下八成的派遣員工,估計約有三千名派遣員工失去工作,就可得知如果政府沒有相關法案保護或是沒有組織工會抗爭,那派遣員工的福利根本無人保護。
- 勞工間的差別待遇:即使同工同酬,在福利和獎金上,正式員工仍比派遣員工有著更大的優勢,例如在三節獎金、旅遊補貼上;甚至是職災賠償上,由於正式與派遣員工資方資本額的差異,賠償金額可能添差地遠,而兩者的對立更會造成該公司勞方的難以團結。
- 工會籌組面對的挑戰:由於派遣工難受勞動法令保護,雇傭不安定而且流動率高,加大了籌組工會的難度,因此削弱了勞工在職場上的議價能力。但近年美國快餐店工人罷工,以及香港前年碼頭外判工的罷工,都可見到零散化工人組織起來抗爭是有可能的。
薪金和工時的剝削
工時過長:這裡想特別指出的是工時超過正常時數的剝削。勞動基準法第30條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但雇主仍有許多方法使其超時:
- 交派上班後或下班前的工作:例如有些工作內容刻意規定於上班前後完成,又或者工作時間九小時明定中間有一個小時的休息時間,但卻常因客人過多而沒有實際休滿。
- 責任制: 原本為完成工作即可,不用固定上下班的工作模式,但引進台灣後老闆常常安排過量的的工作內容造成員工在沒有加班費的情況下加班。此制度在勞基法的規範下本受84-1條規範其限定職業,但目前已氾濫至科技電子等行業。而有業績壓力的門市人員主管也常常以「業績不夠」來要求同仁假日上班。
- 金錢:目前勞動市場上的低薪,一般可回朔到2009年4月開始的「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那時由政府補助兩萬兩千元(也就是俗稱的22K)給企業聘請大學新鮮人,此後一般企業習慣以22K當作大學畢業起薪。
鬥爭才是出路
台灣服務業工人受盡剝削和壓榨,工人國際委員會(台灣)支持調漲基本工資,支持真正落實八小時工作制,反對派遣制,應該給予同工者相同的薪水、獎金、職災補償,結束強制性的加班制度。我們支持工人(尤其是年青人)加入工會,強化階級團結的力量,對抗資本主義的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