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事件后记

最近几周,中国发生了两起针对政府的恐怖袭击,引发了关于恐怖主义新趋势的讨论。马克思主义者向来反对个人恐怖主义——其土壤是被压迫者的绝望,但是其总是会弱化反对独裁者的斗争,而且提供统治者加强镇压的借口。更多的镇压只会加速这个恶性循环,而更可能酝酿更多更致命的袭击。只有通过群众运动,建立受压迫的工人和贫农的组织,才能打败独裁政权。

冯铭哲

2013年7月20日晚,中国许多媒体的目光都投向了北京首都机场——当晚冀中星在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到达大厅B出口外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本人受伤。事后诸多官方媒体都对这一事件给予了谴责。而近日,冀中星案在北京朝阳区开庭,冀中星再次成为了媒体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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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星2005年时,他曾经在东莞被治安队治安队员暴打,多处重伤,腰椎骨折,完全瘫痪。从此冀中星就开始漫长的维权之路。2005年7月8日,他的家属来到事发地公安分局上访。东莞官方称,当地公安分局当时告诉他的家属,正对该事件进行调查,但没有证据证明治安队员殴打冀中星。他的家属又去了交通局,最后也没有结果。2007年,冀中星通过律师对事发地的村委会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金。可是民事诉讼也失败了。东莞市人民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举证不足,两次驳回诉讼请求。官方认为,这是一起交通意外。

在地方上诉无果的情况下,冀中星不得不前往北京上访。可到北京的上访之路也不平坦。2009年9月,冀中星给中央政法委的信访诉求被转到东莞。东莞公安局上门了,给了10万,说是“考虑到冀中星家境困难”而补助的,不是赔偿,但是不许再上访。政府在2011年底给冀中星办了伤残证,他们全家,能够从官方那里每个月领到250元的补助。可这250元对于冀中星的生活仍是杯水车薪。2013年,由于自然灾害,冀中星家里生活更加艰难。最终,他抱着炸弹来到了T3航站楼。

无可置疑的是,冀中星是中国社会最底层的代表。中国长期的社会不公是逼上他走上的主要原因。近几年以来,类似冀中星这样“报复式”的事件屡见不鲜。2008年的杨佳袭警案,作案者杨佳曾无故被警察打伤,且寻求赔偿无果,走投无路下心生杀念导致6名警员被杀。2013年厦门公交车纵火案的主犯陈水总,他的摊位曾被城管索取缔过,生计受到了威胁,多次上访无果,愤怒和抑郁下纵火烧车。

这些事件都与中国长期的社会不公有关,这些人的行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报复种种的社会不公现象。

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应该支持这种行为呢?答案是否定的。这些人固然值得同情,但是他们的行为对动摇整个社会不公的基础有何实质作用呢?冀中星等人的行为并未直接影响对社会有直接的影响,相反,他们的行为反倒给了政府进一步打压维权运动的理由。

个人的恐怖行为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是无用而且无利的,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因为一个的报复而发生本质上的改变。托洛茨基曾经写过:“个人的恐怖主义之所以不为我们接受,是因为这种作法不但贬低了群众的重要性,加强他们的无力感。”个人的恐怖行为,对受压迫的阶级无利可言。无论现在还是以后,这种看似正确的行为,实际上脱离了统一的斗争,任何想用个人的恐怖行动改变社会制度的行为,都是不切实际的,这对社会制度无根本影响。

个人的恐怖行为,源于缺乏有组织的斗争和群众对斗争的信心的丧失,而对斗争的信心的丧失反过来进一步增加了个人恐怖行为发生可能性。这些个人报复事件的频发,暴露出了中国的维权运动、工人运动组织性不高。因此,在未来的维权运动以及工人运动中应以统一的、有组织的、集体的行为来代替个人的、无秩序的、报复性的行为,建立在斗争中的信心。在阶级矛盾日益激化的中国,这一变得尤为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