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wiana事件令印尼外劳的不满爆发
邓美晶 社会主义行动
“我有两个孩子和双亲等着我供养。我必须每月寄钱回家给他们;如果我不养他们,谁会?这就是为什么我继续撑下去。”Nisa自零八年来港工作,她的故事解释了千千万万的印尼女性离乡别井到香港、台湾、新加坡等地打工的原因。Nisa在香港的首个雇主非常刻薄。她被雇主用语言,有时甚至身体上的暴力对待。她选择默默忍受,留在这个可怕的地方工作,是因为中介公司高得离谱的收费。“就算我被她(前雇主)侮辱,我也需要完成那两年的合约,因为一旦我转工,就是违约。中介公司会要求我重新再付一次中介费,那相等于我七个月的薪金。”
笔者访问了四位来自印尼的女性外劳,Nisa、Eny、Lanny和Lia,她们已经在香港工作五至十二年了。她们为了养家,在香港曾经历过艰辛的日子。她们四位正在积极参与“为Erwiana讨回公道”运动。在短短两星期之间,运动已经发动多次抗议,以及数千人游行,要求停现时外佣的聘请制度、中介公司吸血鬼的剥削。
Lanny在港工作了八年。她对印尼政府不负责任的回应态度尤其震怒。“政府只想我们閉嘴,说会付钱给Erwiana的家人,然后要他们和所有的外佣闭咀。政府从不在乎我们的性命!”
国际特赦组织形容外佣的困境是“现代奴隶制”。她们几乎没有任何私人时间和私隐,超长的工时令她们无可能有八小时休息。因为“雇佣同居”制度,老板可以随时要求她们工作。中介制度令她们只有极少权利转换工作。
“我曾在洗手间做功课。。。”
Lia在香港工作七年。跟很多其他外佣一样,她需要每月寄钱回乡,同时她在香港自付报读一个电脑的文凭课程。在她的第一份合约工作的家庭里,即使有多出一张床,家中的婆婆也不准许她睡床,只能够睡在客厅的梳化。“一天晚上,我正睡到一半时,她突然在床边扯我的脚,叫我下床,然后要求我以后只准睡沙发。”Lia唯一可以做学校功课的时间,是每天完成工作后,即是午夜十二时后,但她不准开客厅的灯。“最后我唯有在洗手间做功课。因为那里是唯一他们不知道我做什么的地方。”
Nisa的第一名雇主经常语言上侮辱她,叫她做“白痴”、“死蠢”,这样的侮辱天天发生,长达两年,甚至连雇主的两个小孩也有样学样,用相同的态度和字眼对待她。
对于这些外佣来说,早上六时开始工作是平常事,很多人需要工作至午夜。尤其是因为“雇佣同居”的强迫性制度,她们等如24小时待命工作。Nisa忆述她的第一个雇主说:“那时是凌晨三时多,我在客厅梳化熟睡中,突然被老板叫醒。老板当时很生气,她说她女儿的一件衣服洗得不够干净。她要求我立即起床从头再洗…凌晨三时!”幸运地,现在Nisa已经脱离这些可怕的日子,找到一个正常的雇主。
她同意废除强迫性“雇佣同居”的制度,让家务劳工自决是否与雇主同居。“我有些朋友每天工作十八小时,就是因为这强制性法律。”
每天二十小时工作
Eny第一份工的家庭住在元朗。一开始,她的雇主要求她到距离三十分钟的一间独立屋打扫,这代表老板违法,要求她替两个雇主打工,若果被揭发,雇主可以被检控。每天Eny要由早上六时工作至凌晨二时──二十小时工作和不够四小时睡眠时间!
她的老板经营烧烤场生意,曾经要求Eny帮两个雇主打工后,又要她帮忙在烧烤场烧食物。这不是任何家务劳动,完全违反法例规定!她不能承受极长的工作时间和环境,所以她在工作六个月后决定辞职。但后果就是她被迫重新缴交中介费,这等于是失去她工作半年以来的所有工资!十四个月的工资被扣走,这还不是奴隶制吗?
踢走中介公司!
所有印尼的家务劳工都必需透过中介公司到外地工作,否则她们的合约不被承认。这是政府刻意的一项政策,去纵容1,200间“贩卖”外佣的中介公司合法地牟取暴利。菲律宾政府没有这项条例,因而菲佣相对地幸运。每介绍一位印尼外劳来到香港,中介公司就能赚取$21,000港元,这通常是她们足足七个月的工资。一些中介甚至被揭发收取外佣比上述更多的额外费用!
Nisa说,中介制度欺骗所有外劳。“所有人必须到中介中心找工作。我曾被迫付钱上一些教导如何成为家务劳工的‘训练课程’。”但这些课程根本是不必要的,中介公司实际上只是用另一种手段,让它合法地索取更多额外收费。而即使你付钱完成课程,中介也不会保证你会找到工作。
中介公司一直恶名昭彰,过度收费和发生问题时不负责任非常普遍,但外佣一旦签约,便不能要求转换公司。正正是这些吸血中介公司,令众多外佣在受到雇主虐打、被扣薪、扣假期时,都不能反抗。在Erwiana事件的丑闻爆发后,更多外佣勇敢地走出来,为对抗不公义而抗争。现在最急切需要的,是透过工会组织起一场战斗性的运动,并与社会上其他的工人阶级连系起来,共同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