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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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鄧美晶港鐵案──「法律面前,窮人含忍」

    社會主義行動 報道

    9月23日,「社會主義行動」主席鄧美晶於港鐵九龍塘站携帶3枝白色膠棍,超出130厘米的長度限制,並拒絕向港鐵職員出示身分證,被港鐵票控「攜帶禁止攜帶的行李」及「沒有提供身份證」兩項罪名。

    她於在屯門法院被裁定兩項傳票罪成,共罰款2000港元。判決當日,她在法庭上高呼「法律面前,窮人含忍」,怒斥法律只是保障權貴的利益,表示不服判決。

    鄧美晶辯稱,港鐵規列限制單邊行李長度限制為130厘米,是全世界最嚴苛,根本不合理。同為港鐵公司營運的深圳地鐵龍華綫、以及斯德哥爾摩的地下鐵、澳洲墨爾本鐵路,行李限制都遠較香港寬鬆。雖然港鐵專家證人沒有就此提供反駁論點,但裁判官卻說「不能一概而論」。

    港鐵曾傳召其僱員陳新國以所謂「專家證人」身分上庭。陳稱根據專家報告,一個乘客如果舉高旗杆有可能會造成觸電。鄧美晶反問,那麼一個成年人在港鐵內抱起一個高過130厘米的小童,也有可能會造成觸電,為什麼港鐵附例沒有禁止乘客抱起。

    港鐵年賺百億,但民脂民膏卻用於欺壓市民,竟聘用八人的律師團隊(當中包括大律師張錦榮)控告一名自辯的市民。港鐵害怕今次打輸官司的話,等同去年突然收緊大型行李管制是打壓小市民的做法。根本就是徹頭徹尾的政治檢控。

    鄧美晶表示,在她於粉嶺裁判處上首次上庭否認控罪當天,庭上有其他三十多名同被港鐵控告的市民。從聆訊中得知,他們大部分是基層人士、退休長者、領取綜援或長期病患人士。有長者為了謀生在港鐵站外擺賣。在香港被港鐵控告的傳票案,辯方並不能申請當值律師。很多窮人因為沒錢聘用律師,也害怕審訊過程影響家庭和工作,因此只能默默認罪。

    鄧美晶不港鐵在2000年上市後,便以私人公司的模式運作,但卻有如警察般擁有公權力,可以要求市民出示身分證。可見港鐵附例之不堪。

    在港鐵霸權下被欺壓的窮人只會無日無之,社會主義行動一定要繼續抗爭!

    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為社會主義而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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