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美晶港铁案──“法律面前,穷人含忍”

社会主义行动 报道

9月23日,“社会主义行动”主席邓美晶于港铁九龙塘站携带3枝白色胶棍,超出130厘米的长度限制,并拒绝向港铁职员出示身分证,被港铁票控“携带禁止携带的行李”及“没有提供身份证”两项罪名。

她于在屯门法院被裁定两项传票罪成,共罚款2000港元。判决当日,她在法庭上高呼“法律面前,穷人含忍”,怒斥法律只是保障权贵的利益,表示不服判决。

邓美晶辩称,港铁规列限制单边行李长度限制为130厘米,是全世界最严苛,根本不合理。同为港铁公司营运的深圳地铁龙华线、以及斯德哥尔摩的地下铁、澳洲墨尔本铁路,行李限制都远较香港宽松。虽然港铁专家证人没有就此提供反驳论点,但裁判官却说“不能一概而论”。

港铁曾传召其雇员陈新国以所谓“专家证人”身分上庭。陈称根据专家报告,一个乘客如果举高旗杆有可能会造成触电。邓美晶反问,那么一个成年人在港铁内抱起一个高过130厘米的小童,也有可能会造成触电,为什么港铁附例没有禁止乘客抱起。

港铁年赚百亿,但民脂民膏却用于欺压市民,竟聘用八人的律师团队(当中包括大律师张锦荣)控告一名自辩的市民。港铁害怕今次打输官司的话,等同去年突然收紧大型行李管制是打压小市民的做法。根本就是彻头彻尾的政治检控。

邓美晶表示,在她于粉岭裁判处上首次上庭否认控罪当天,庭上有其他三十多名同被港铁控告的市民。从聆讯中得知,他们大部分是基层人士、退休长者、领取综援或长期病患人士。有长者为了谋生在港铁站外摆卖。在香港被港铁控告的传票案,辩方并不能申请当值律师。很多穷人因为没钱聘用律师,也害怕审讯过程影响家庭和工作,因此只能默默认罪。

邓美晶不港铁在2000年上市后,便以私人公司的模式运作,但却有如警察般拥有公权力,可以要求市民出示身分证。可见港铁附例之不堪。

在港铁霸权下被欺压的穷人只会无日无之,社会主义行动一定要继续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