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暴力是資本主義的制度性壓迫
鄧美晶 社會主義行動
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嫌強姦智障女院友,但律政司因為受害者精神狀況不宜出庭而撤銷控罪。張健華被揭發多宗涉嫌性侵其他智障女院友的案件。事件引起全港市民震怒,公眾質疑為何在證據足夠的情況下仍未能將罪犯制裁。社工及市民發起了連串行動,社會福利署最終在社會輿論及群眾壓力下,決定對康橋之家院釘牌。
制度性壓迫
事件反映這些悲劇只是冰山一角,揭露了今日制度下對殘障人士的嚴重壓迫,令他們在受到性暴力時如此無助。這包括了政府的公營殘疾人士院舍嚴重短缺、社會福利署包庇違法院舍而疏於監管及執法、司法制度無法保障性暴力受害者等。
21歲女受害者為智障人士,被性侵時住在康橋之家,受害人指,院長張健華曾用陰莖插入其下體,後來又給她糖果以圖平息事件。院友親人發現後報警,警方在院長辦公室內找到有張健華DNA的精液和事主DNA的紙巾,張被控「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非法性交罪」。但受害者因為智障及患上創傷後遺症,被評定不宜出庭作供,最後律政司決定撤銷控罪。法官陳廣池亦指出,這是社會和事主的「不幸」(!!),好像說到是一件意外似的。事實上這是資產階級司法制度造成的人禍。
然而,這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被告張健華為涉案校舍的院長,亦是社工,曾於2002至2004年被指非禮兩名21及35歲嚴重智障女院友,被控兩項非禮罪,最終法官認為兩名女院友證供前後矛盾,基於「司法制度要寧縱毋枉」原則,裁定張無罪。
法律面前非人人平等 智障人士 不被充份保障
這宗悲劇揭露了制度性的壓迫,在現今的法律制度下,性暴力受害者毫無保障。即使搜到足夠物證,法庭仍然由於事主不能出庭作供而終止審訊撤案。這種法律制度明顯讓有表達能力障礙的人士無法得到公平的對待,罪犯可利用智障人士無法上庭指證的弱點從而脫罪。
現時的法律程序規定,受害人出庭作供前須經雙方律師盤問,但受害人因心理創傷無法出庭。外國法律制度則可由心理學家或精神科醫生代替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出庭作證,相較之下比香港能保障智障人士。澳洲、英國等國家,在智障人士無能力作供的情況下,曾聽過受害人口述消息的人士亦能代表上庭,也有一些建議第三者作供,或安排心理學家進行心理分析。
法院的盤問過程迫使受害者不斷重覆自己被侵害的經過,以及將受害者的過程曝露於公眾面前,即使是心智健康的受害者也要承受巨大壓力,因而往往害怕審訊而不敢報警。受害人往往在法庭中處於弱勢。
八個月六人死亡 康橋慘劇反映社署包庇惡行
事件揭發了政府及社署才是包庇性暴力的元凶,長年縱容私人的院舍違法,並無所監管,只求將社會服務推給私人企業,減少政府的公共開支,才能讓性暴力罪犯為所欲為。
康橋之家院舍被揭發原來在八個月內,已經有六名院友因不同原因死亡,剛剛八月底便有一名十四歲自閉男院友墮斃,但社署卻對此事毫無反應。而前院長張健華2014年已因涉嫌性侵智障院友被捕,但2015年10月,康橋之家仍然被社署獲批為期18個月的豁免證明書!此舉等同包庇助長院舍的惡行,讓智障人士繼續在惡劣、不人道的環境下生存!
公共院舍短缺 智障人士被迫選擇私營院舍
社署在續牌時,明顯沒有將性侵案件考慮在內,其中一個原因是政府不想負責,若果吊銷康橋的牌照,便需要安置其數十名院友。社署不想做事,便馬虎了事續牌予康橋之家!
本來應該是公營的公共服務設施,就是因為政府不願提供足夠的公共院舍,才變成今天眾多無監管的私營院舍,以牟利為目的,為了最大化利潤而節省成本,智障人士只是他們的發財工具!有康橋之家前員工揭發院舍長期人手不足。在以利潤為本的資本主義社會下,智障人士、私營護老院的長者、都不被保障,只是企業賺錢的工具。不能相信資產階級法庭能保障性侵受害者的權利,需要由下而上抗爭的社會壓力抵抗不公義的司法制度。
我們主張:
- 重新審理案件,由受害人家屬、院友、醫生組成獨立委員會調查事件
- 立即吊銷張健華社工牌照,嚴懲性侵罪犯
- 全面公營護理服務、醫療系統,結束私有化及外判,保障所有病人及殘疾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