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芬 社會主義行動
下屆林鄭月娥的政府很可能會為廿三條立法,抵抗惡法將會是未來的民主鬥爭的重要一環。梁振英時期大力攻擊「外國勢力」及「港獨勢力」,取消右翼本土派的議員資格,就是為了廿三條立法推波助瀾。2002-03年,香港政府推動廿三條立法,企圖令香港政治全面大陸化,大力打壓任何反抗的權利。適逢零三年沙士疫症爆發,經濟一片死寂,基層勞動者以至中產都民不聊生,最後促發了50萬人參與了七一大遊行。巨大的壓力下最終迫使政府撤回廿三條立法。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下台,第二屆的董建華政府則「腳痛」下台。
基本法廿三條要求就有關保障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統一和國家安全等訂立法律。當中涵蓋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分裂國家、煽動顛覆政權、洩露國家機密、防範、制止和懲治叛國等法律。這意味著工人國際委員會在香港會成為非法組織,甚至連有時觸及政治議題的國際特赦組織或其他環保團體,也很可能無一倖免!2003年的經驗,若有本地組織被當局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理由遭取締,法院甚至有權進行秘密審訊。此外,如果中國大陸基於保障國家安全的理由禁制某組織運作後,香港保安局也同樣可基於相同理由,取締其在港的從屬組織。
近年,全球資本主義危機下世界各國的政局都變得緊張,各國都訂制或加強實施國家安全法或反恐法。根據《多維新聞》的報導,單在2013年,中國大陸就有2318人因違反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捕,數字是過去10年平均人數的近10倍。2015年中國就曾發生過「709大抓捕」事件,多達319人因維權而被拘捕,使用的就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尋釁滋事罪」等「保障國家安全」的法律。
最近馬來西亞通過了新國家安全法,賦予首相單獨宣布特定地區進入緊急狀態的權力,並可在該區實施宵禁,並在無授權狀況下逮捕、搜索民眾。而鄰近的新加坡一直以來亦有《內部安全法》,容許政府不經審查下,可以將懷疑威脅「國家安全」的市民無限期行政拘留。
泛民的背叛
由於泛民主派奉《基本法》為聖經,他們一向視廿三條立法是「憲政責任」而不可避免,法例只要較為寬鬆即可接受。他們希望政府不要過於強硬,以免引起群眾反抗運動而令他們失去下台階。他們亦公開承認只要有普選就可以接受廿三條立法──「只要讓我選擇哪個劊子手,我不介意給他一把利刀。」我們社會主義者認為,資產階級的法律是保護統治階級利益、鎮壓受壓迫階級的工具,在任何時候我們都不會接受國家安全法。
在最近的特首選舉上,受泛民支持的曾俊華聲稱,為免香港引入《國安法》,所以有必要推動廿三條立法。曾俊華提出立法廿三條會以白紙草案、較為開放的進行諮詢。這正是民主黨及公民黨2003年時的立場。泛民主派希望政府會既然泛民今天可以兩害取其輕票投曾俊華,明天在廿三條與國安法之間取其輕也不足為奇了。在實踐上這是消極投降的藉口。
相比2003年胡溫時期的中共及董建華港府,今天中港的統治集團強硬了極多,一場五十萬人的遊行恐怕遠遠不足以粉碎廿三條。反廿三條的群眾鬥爭要更有組織力量。首先不同類型的公民抗爭也應該開放和容許討論,例如抗稅、罷課、罷工等集體行動。而民主運動要徹底拋棄過往那自上而下、缺乏民主參與決策的組識方式,運動只有由下而上、通過民主的委員會定立方向、策略和組織。香港的資本家亦會支持廿三條立法,作為保護他們私有財產的工具,反廿三條立法的鬥爭自然是基層勞動者的階級鬥爭。泛民的妥協退縮証明這場鬥爭需要建設一個獨立於泛民以外的勞動者政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