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套丁”数十年 资本赚到尽

立即取缔不平等的丁屋政策

裘青 社会主义行动

近期,廉政公署再度就套丁案逮捕“丁屋大王”王光荣及其次子王德信,再令人关注起新界“丁权”及“套丁”等问题。

所谓“套丁”,指的是拥有建屋“丁权”但无地的新界原居民男丁,与有地但无建屋权的地产发展商私相授受。表面上由地产商廉价“卖地”予男丁,再由男丁申请兴建“丁屋”。私底下,该“丁屋”实际上由地产商所拥有,并由地产商出售牟利,男丁在其中收受一笔据称约十多万到五六十万港元不等的“套丁费”。按2015年李钦培套丁案(DCCC 25/2015)的判决显示,以上的“套丁”行为属串谋诈骗地政总署的犯罪行为。

假如我们宏观地审视,根据2013年10月30日香港政府“立法会十八题:乡村式发展地带”新闻公告显示,法定图则中规划为“乡村式发展”的土地的总面积为33平方公里(约占香港总陆地面积3%),而全港整体的住宅用地仅占香港总陆地面积4%,意味着香港超过90%的居民挤拥在4%的土地上,相对地,不到10%的原居民却(至少在纸面上)有着3%的土地预留。

但事实上,正由于土地紧绌,现时大多数所谓的原居民男丁根本手中无地建丁屋,他们最多不过是一次性地将自身的“丁权”出卖予财团,套现区区数十数现金,与财团“套丁”后发展成动軏市值千万元的低密度豪宅相比,连九牛一毛都比不上。据《苹果日报》报导,地产发展商垂涎套丁建屋转售的暴利,往往通过村长乡绅甚至黑帮威逼利诱原居民出卖丁权,过程中多番涉及众多利益瓜葛而发生血案。可见目前,实际上大多原居民男丁的所谓“丁权”根本并非建屋自住,而仅仅是地产商和乡绅牟利的其中一条渠道。

早在2016年,媒体《香港01》已曾揭发“新界王”刘皇发与其两名儿子刘业强、刘业光等人在二十多年前就曾涉嫌以套丁的手段发展丁屋屋苑“龙涛湾畔”、“成发山庄”等,获利1.2亿。追查之下,其中一名出售丁权的原居民亦直认当时早已出卖丁权,卖价仅五六万元。

套丁行为的非刑事化

据报导,涉嫌套丁牟利的还包括前行会成员张学明、广东省政协温幸平、地产商金朝阳集团、甚至负责丁屋政策的前地政署官僚!可见这些建制中坚,一方面猫哭老鼠假惺惺地表示了解香港民众住屋问题,另一方面却涉嫌在套丁操作上下其手牟取数以亿元计的暴利。

而是次“套丁”案件,涉案者亦堂而皇之地搞出一个“套丁”屋苑“晓门”公开出售,整个屋苑占地达3.3公顷。而这一“套丁屋苑”并非特例,大埔“华乐豪庭”同样属疑似套丁屋苑,占地4.6公顷,已相当于一般公屋邨的占地面积。相比之下,以“晓门”为例仅发展277户,而占地相约的公屋启晴邨(3.47公顷),则发展了5,204户,两者相差近20倍,这是对土地发展荒谬的浪费和挥霍。

与此同时,套丁泛滥的其中一个原因正是在现时特首林郑月娥身上,据香港电台报导2007年时任发展局局长的她应乡议局的要求,将丁屋申请表中,申请人声明没有转让丁权的一项剔除,变相将套丁行为非刑事化。而这一政策的改变,全港民众居然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前文所述的2015年李钦培套丁案开审,乡议局出示林郑签署相关政策改动的信件,全港上下才惊闻此一消息。

但面对这些严重且泛滥的情况,即使媒体甚至民间团体如本土研究社得都能查出大量疑似套丁的案例,相关的官僚机构却几乎完全无所作为。被媒体曝光的套丁乡绅名流等人,在过去数年间绝大多数都未被追究或正式起诉。直至2019年元朗721事件后,民众对封建乡绅和“乡黑”势力憎恶至极,大批民众自发追查其不法行为。到最近,廉署方才姗姗来迟地逮捕数人,予人“找小弟祭旗交差”之感。

香港丁权问题积陋已久,这本身就是一项传统封建宗族的残留物,其中涉及到土地分配的不平等乃至男女性别的不平等,在现代社会散发着封建时代中令人欲呕的恶臭。社会主义行动主张应当立即废除丁权,全面没收所有地产商及“乡黑”势力的土地和农地,由居民代表及规划专家组成的土地委会员规划发展,全力兴建廉价优质且密度合理的公共房屋供应全港民众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