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势将成为DQ议员的另一手段
大坑东 社会主义行动
早前政府公布《国歌条例草案》,在建制派操控立法会的局面下,预计今年7月便会通过。继内地和澳门後於本地成为正式法例,进一步强化白色恐怖的统治。
违法者最高刑罚入狱3年丶罚款5万港元。何谓「侮辱国歌」的定义极为模糊。此法例必然令人人自危,制造社会恐惧气氛。连唱错歌词丶二次创作以及将国歌融入自创音乐等做法,都会可能触犯法例。政府放弃了条例生效前的追溯力,但建议该条例的检控期为2年,远比一般法例的检控时限6个月为长。因此警察更容易秋後算账,明显是为了威吓反对声音,制造恐怖气氛。
DQ议员的新手段
而立法会议员的宣誓仪式亦须奏唱国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表示若果候任议员没有合理解释下缺席奏唱国歌环节,可能不符合宣誓要求。国歌法势将成为DQ议员的另一手段。
草案又提出将国歌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之中,意味着学生也有可能违法,而且加强洗脑教育。可笑的是法例令建制派也避忌,乡议局主席刘业强表示该局未来的活动不会再安排中学生奏唱国歌,免堕法网。
香港的国歌法,源於中共於2017年将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基本法第18条指出,全国人大常委可对列於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减。其设计就是令中共的统治者能任意订立对自身有利并打压群众的法律,是人大释法外的另一武器。可见基本法并不能保障我们的政治权利,一国两制也只是中共的一纸空文。
一如过往面对政权打压的态度,温和泛民并不准备带领民众反抗,而打算退让。民主派会议召集人毛孟静曾称,原则上不反对国歌法立法,而只是反对「刑事化」。这意味着只要政府愿意减少刑期,他们就很可能接受法案。这场斗争可谓是廿三条立法的预演,而温和泛民届时也很可能接受「优化」後的廿三条方案。但中共在通过法例後必然会得寸进呎,令法例更加严峻苛刻。民主党成员李华明则公开支持法案,又把禁止二次创作国歌歌词与禁止纳粹主义相提并论。
必需由下而上重建整场反威权的群众斗争,取代只会妥协让步的温和泛民,并联合内地工人群众斗争,挑战中共独裁政权以及其保护的富豪专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