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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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鋒羅冠聰等被判即時入獄6至8個月

    「香港 = 一黨專政」 一週內16名社運人士被重判入獄

    社會主義行動 報導

    今日香港法院上訴庭將香港眾志黃之鋒、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判處三人監禁6至8個月。加上日前的東北案,這是一星期內共16名社運人士被律政司上訴判監!

    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於2014年雨傘運動前的9月26日號召「重奪公民廣場」,期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判罰社會服務令及緩刑。但律政司不服刑期過輕,向上訴庭要求將3人即時收監。上訴庭今天裁定黃之鋒改判囚6個月、羅冠聰判囚8個月、周永康判囚7個月,即時收監。

    威脅社會運動參與者

    這是政府對雨傘運動的一場政治大清洗及報復行動。裁決惹起了社會各界的深深憤怒、恐懼及沮喪。大部分群眾已經認知到香港已被中共牢牢操控,包括法律制度及所謂的「法治」現在已成為中共的工具。

    即使三人並沒有任何暴力行為或傷人,上訴庭判詞仍指他們「涉及大規模暴力及嚴重非法集會,要施懲罰性與阻嚇性刑罰的元素佔較大比重」,但為了「防止重犯,以儆效尤,並阻嚇他人不要模仿,因此要即時監禁。」政府意圖「殺一儆百」,恐嚇所有社會運動的參與者。這次判決為社會運動及公民抗命開了新的先例,警告群眾「參與社會運動就會落得如此下場」。正如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指,這重新為社會運動刑期制定標準。

    是次政治判決也引起國際關注,《路透社》引述政府高層消息稱,高層檢控人員原本不建議就刑期覆核,但律政司長袁國強堅持上訴,終令三子入獄。雖然律政司強調事件「絕無政治考慮」,眾所周知,此次判決就是中共進一步以操控法院作政治打壓之舉。

    「香港 = 一黨專政」 激進派失參選權

    香港法例規定,如如在香港或任何地方因任何罪行被判監3個月或以上,5年內禁止參與任何公共選舉。在立法會政變的DQ議員事件中,羅冠聰被取消議員資格後,港島議席懸空,羅冠聰現在就連參加補選的機會也被剝奪。而將於10月年滿21歲的黃之鋒也因為被判監而無法參立法會補選、2019年區議會、以及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政權用盡一切法律手段,先是DQ,然後是政治審判來阻擋任何激進派透過選舉而進入議會。這意味著長毛梁國雄也可能會在未來被判入獄而失去選舉資格,或者政府可以程序手段指其不合乎「參選人確認書」(確認書聲明要求參選人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政府)而禁止其參選。

    行動需要升級 全港罷課罷工一天抵抗暴政

    社會主義行動呼籲大家到監獄外聲援所有政治犯,以及參與星期日的反政治迫害大遊行,但面對中共暴政,單靠集會遊行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將行動升級,否則未來將會是陸續而來的鎮壓,更多人將會被判入獄。我們主張全港一天罷課罷工,並呼籲各捍衛民主的政團、學生會、工會公開呼籲及鼓動工人作政治罷課及罷工。

    聲援政治犯監獄外集會

    日期:18/8/2017(星期五)

    時間:晚上7時至10時

    地點:荔枝角收押所

    聲援政治犯遊行

    日期:20/8/2017(星期日)

    時間:下午3時

    地點:灣仔修頓球場集合,遊行到終審法院

    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為社會主義而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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