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罪不只要在刑法去除,民事責任也該廢除,只有建設公共服務、挑戰資本主義並以社會主義制度取而代之,才能改變女性受壓迫的處境!
Cindy 國際社會主義前進
5月29日,大法官正式宣告通姦罪違憲,結束了80幾年來國家透過刑法剝奪人民身體自主權的暴力。國際社會主義前進歡迎這一決定。然而距離真正的自由平等——性別不再受壓迫、人人擁有身體自主權,這還僅僅只是第一步。
我們社會主義者支持通姦罪除去刑法罪刑,更認為民事責任也該一併廢除!婚姻關係和通姦是私人的事,本就不應由國家公權力(民事訴訟同樣是國家公權力的仲裁介入)介入,剝奪他人的身體自主權。在台灣,離婚需要配偶雙方同意。同樣,我們支持單方面的離婚權,但不代表我們鼓吹離婚。而在資本主義男權社會底下,男性的社會地位與經濟條件普遍都優於女性,使得女性在婚姻中需要依賴丈夫,經濟因素、子女扶養、社會觀感等等考量,也會使得她無法輕易離開婚姻關係。要想打官司,整個過程無疑會對婦女造成更大的負擔(不論是經濟上或是精神上的),且有利的那一方同樣是男性。
民事責任也是國家暴力
民事法官同樣是資產階級國家機關的一部分,對案件的判斷也是考慮到涉案人的財富、學歷和社會地位等。尤其是基層弱勢的女性更容易面對不公平的打壓。很多時會受到「失婚婦女」的歧視性標籤,而且很容易受到前夫對生活的干預甚至支配。因此我們認為婚姻終止應改為全面施行單方面離婚權,且通姦民事責任也該廢除。
要讓性別不再受到壓迫,每個人真正擁有身體自主權,就必須要有完善的公共服務,將銀行和大企業全面公有化,把資源投入到退休保障、免費的公共教育、醫療、托兒、長照服務等等,才能使人不再需要透過婚姻獲得所需,不再需要依賴於伴侶提出基本物質需要。實施單方面離婚權,廢除通姦罪民事責任,同時大幅增加免費公共服務,唯有這樣,才是真正能改變長期以來婦女受壓迫的境遇!所以女權鬥爭也是社會主義的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