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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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中星事件後記

    最近幾周,中國發生了兩起針對政府的恐怖襲擊,引發了關於恐怖主義新趨勢的討論。馬克思主義者向來反對個人恐怖主義——其土壤是被壓迫者的絕望,但是其總是會弱化反對獨裁者的斗爭,而且提供統治者加強鎮壓的借口。更多的鎮壓只會加速這個惡性循環,而更可能醞釀更多更致命的襲擊。只有通過群眾運動,建立受壓迫的工人和貧農的組織,才能打敗獨裁政權。

    馮銘哲

    2013年7月20日晚,中國許多媒體的目光都投向了北京首都機場——當晚冀中星在首都機場3號航站樓到達大廳B出口外引爆自制爆炸裝置,造成本人受傷。事后諸多官方媒體都對這一事件給予了譴責。而近日,冀中星案在北京朝陽區開庭,冀中星再次成為了媒體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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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中星2005年時,他曾經在東莞被治安隊治安隊員暴打,多處重傷,腰椎骨折,完全癱瘓。從此冀中星就開始漫長的維權之路。2005年7月8日,他的家屬來到事發地公安分局上訪。東莞官方稱,當地公安分局當時告訴他的家屬,正對該事件進行調查,但沒有證據證明治安隊員毆打冀中星。他的家屬又去了交通局,最后也沒有結果。2007年,冀中星通過律師對事發地的村委會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人身損害賠償金。可是民事訴訟也失敗了。東莞市人民法院、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舉證不足,兩次駁回訴訟請求。官方認為,這是一起交通意外。

    在地方上訴無果的情況下,冀中星不得不前往北京上訪。可到北京的上訪之路也不平坦。2009年9月,冀中星給中央政法委的信訪訴求被轉到東莞。東莞公安局上門了,給了10萬,說是“考慮到冀中星家境困難”而補助的,不是賠償,但是不許再上訪。政府在2011年底給冀中星辦了傷殘證,他們全家,能夠從官方那里每個月領到250元的補助。可這250元對於冀中星的生活仍是杯水車薪。2013年,由於自然災害,冀中星家里生活更加艱難。最終,他抱着炸彈來到了T3航站樓。

    無可置疑的是,冀中星是中國社會最底層的代表。中國長期的社會不公是逼上他走上的主要原因。近几年以來,類似冀中星這樣“報復式”的事件屢見不鮮。2008年的楊佳襲警案,作案者楊佳曾無故被警察打傷,且尋求賠償無果,走投無路下心生殺念導致6名警員被殺。2013年廈門公交車縱火案的主犯陳水總,他的攤位曾被城管索取締過,生計受到了威脅,多次上訪無果,憤怒和抑郁下縱火燒車。

    這些事件都與中國長期的社會不公有關,這些人的行為,很大程度上是為了報復種種的社會不公現象。

    這是否意味着我們應該支持這種行為呢?答案是否定的。這些人固然值得同情,但是他們的行為對動搖整個社會不公的基礎有何實質作用呢?冀中星等人的行為并未直接影響對社會有直接的影響,相反,他們的行為反倒給了政府進一步打壓維權運動的理由。

    個人的恐怖行為從長遠的角度來看是無用而且無利的,資本主義社會不可能因為一個的報復而發生本質上的改變。托洛茨基曾經寫過:“個人的恐怖主義之所以不為我們接受,是因為這種作法不但貶低了群眾的重要性,加強他們的無力感。”個人的恐怖行為,對受壓迫的階級無利可言。無論現在還是以后,這種看似正確的行為,實際上脫離了統一的斗爭,任何想用個人的恐怖行動改變社會制度的行為,都是不切實際的,這對社會制度無根本影響。

    個人的恐怖行為,源於缺乏有組織的斗爭和群眾對斗爭的信心的喪失,而對斗爭的信心的喪失反過來進一步增加了個人恐怖行為發生可能性。這些個人報復事件的頻發,暴露出了中國的維權運動、工人運動組織性不高。因此,在未來的維權運動以及工人運動中應以統一的、有組織的、集體的行為來代替個人的、無秩序的、報復性的行為,建立在斗爭中的信心。在階級矛盾日益激化的中國,這一變得尤為迫切。

    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為社會主義而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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