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同性伴侣上诉得直,获居港签证

法庭裁决只是配角 同志平权还需社会抗争

帕莎 社会主义行动

在英国注册民事结合的女同性恋者QT控告香港政府性向歧视,法庭于9月裁定她们胜诉,在外国注册的同性伴侣可以收养人名义获得居港签证。

案情指QT与SS早年于英国注册民事结合,获得相当于婚姻的权利及法律地位。其后SS获本港公司聘用来港工作,入境处6年来却多次以不承认同性婚姻的理由拒绝批准其伴侣QT以受养人身分获得签证。其伴侣多年来只能以旅游签证留港,期间没有工作权。

今次QT案件上诉得直,固然令人欣然。不过,对于整个同志平权来说只是一个小胜利。首先法庭的判决只承认外国同志伴侣可获得留港签证,并清楚指出这并非「本港承认婚姻」独有的权利。判决变相重申了港府不承认同性婚姻的立场。

再者,裁决的影响范围狭窄,受惠的只是非常少数,只包括申请受养人资格外国同性伴侣。本地的同志伴侣完全不会受惠,其婚姻权利依然不受任何保障。而就算法庭会保障在海外注册婚姻的同志,也只有较富裕的同志才能受惠,对负担不了到外国结婚的基层劳动者同志来说根本遥不可及。

虽然连同今年4月的公务员同性伴侣享配偶福利的裁决,法庭在同性伴侣权利上看似比较「开放」,但是政府与建制立场依然强硬,不但不承认同志的婚姻权利,甚至连性倾向歧视条例也反对。

如果没有群众斗争的话,单靠法庭司法覆核争取同志平权,往往只能「挤牙膏」式地逐项逐项地赢取个别同志权利,亦只有少数同志有足够资源可以提告,政府却可花费大量公帑不断上诉,令问题一拖再拖,证明单靠司法去挑战政府的方法并不足够。同志的平等权利是政治权利,跟民主权利一样,更重要的其实是议会和法院外的群众抗争,包括在街头上游行以至在职场上建立工会。在欧美丶台湾等地同志平权的进步都是多年来政治和工人抗争的结果。

同志运动应勿忘初衷,同志游行不应是商业化的嘉年华,而是一场政治运动,并应作为民主斗争的一部分,联合劳动者和所有被压迫者的议题和抗争,共同反抗父权资本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