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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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虛假數字下的中國法院

    為追求高結案率而瞞上欺下

    余夏 中國勞工論壇

    2014年12月31日香港《南華早報》報道,一名安徽男子前往當地的法院申請行政訴訟立案被拒絕。該男子的律師對記者講每逢年底法院為了當年案件的結案率會停止接受當事人的立案申請。於此同時,中國大陸的自由主義傾向媒體《南方都市報》在2014年12月29日報道,深圳市兩級法院系統為了保證該年案件結案率在當年十一月份停止了案件受理工作。該年十二月下旬法院恢覆受理案件後,在法院門前排隊申請立案的人群“宛如春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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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僚主義管理體制的中國法院

    按照中共的憲法和法院組織法規定中國的法院屬於司法機關。各級法院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和匯報工作。中國法院的審判員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任命。不僅如此,中國的法院具有司法獨立的地位,“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中共憲法第126條)。

    可事實絕非如此。我們知道在中國大陸有無處不在的共產黨黨組織,共產黨通過這些組織控制了全國所有的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甚至大型企業。大陸的法院自然也在中共的絕對控制之下,成為專制集權統治的工具。各級黨委產生法院及其審判人員,法院通過上級法院對上級黨委負責、匯報工作;與此同時,法院還要向同級黨委匯報工作。但在形式上,法院對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負責。這就意味著中共的法院系統僅僅在口頭上宣稱向人民負責,接受人民監督而實際上淪為中共官僚體制的一部分。

    新的麻煩制造者

    我們知道不顧實際情況取悅上級,制造虛假的數據突出政績是官僚主義的特征之一。不斷的制造虛假的政績成了為中共法院系統的日常工作。案件結案率,正確率,信訪平息率成了各級法院主要的業務考核指標。為了追求更高的結案率,中共的法院系統在年底停止受理案件成為了降低積壓案件,提高結案率的主要手段。於是我們就看到這樣的新聞報道:2014年2月21日《海南網》報道的2013年海南法院在該年度內受理案件92,015件,結案88,569件,結案率為百分之九十六點二五。2014年11月六日人民網報道自2010年至2014年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信訪結案超過百分九十七。

    在中共法院系統不斷制造司法大躍進欺騙上級和人民的同時,我們看到中共法院司法黑幕重重,冤案不斷,普通人民很少能夠通過司法的途徑解決糾紛,反而被司法腐敗所累。中共法院系統從社會矛盾的解決者身份毫不猶豫轉變成社會麻煩制造者的角色。這將更加激化中國大陸的社會矛盾,使大陸人民更加清醒的認識中共政權由商賈鉅富統治的獨裁本質,促進人民不斷反抗中共政權的統治。

    無論是中共官僚操控的,還是西方資產階級法治,都將勞苦大眾的基本權利排除在外。我們需要真正由下而上選舉各級法官,由人民直接監督,並確保法官只領取普通工人薪金,不享有經濟特權。結束資本主義和獨裁統治,才能有真正的司法公正和獨立。

    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為社會主義而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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