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数字下的中国法院

为追求高结案率而瞒上欺下

余夏 中国劳工论坛

2014年12月31日香港《南华早报》报道,一名安徽男子前往当地的法院申请行政诉讼立案被拒绝。该男子的律师对记者讲每逢年底法院为了当年案件的结案率会停止接受当事人的立案申请。于此同时,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倾向媒体《南方都市报》在2014年12月29日报道,深圳市两级法院系统为了保证该年案件结案率在当年十一月份停止了案件受理工作。该年十二月下旬法院恢复受理案件后,在法院门前排队申请立案的人群“宛如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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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主义管理体制的中国法院

按照中共的宪法和法院组织法规定中国的法院属于司法机关。各级法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和汇报工作。中国法院的审判员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任命。不仅如此,中国的法院具有司法独立的地位,“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共宪法第126条)。

可事实绝非如此。我们知道在中国大陆有无处不在的共产党党组织,共产党通过这些组织控制了全国所有的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甚至大型企业。大陆的法院自然也在中共的绝对控制之下,成为专制集权统治的工具。各级党委产生法院及其审判人员,法院通过上级法院对上级党委负责、汇报工作;与此同时,法院还要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但在形式上,法院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这就意味着中共的法院系统仅仅在口头上宣称向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而实际上沦为中共官僚体制的一部分。

新的麻烦制造者

我们知道不顾实际情况取悦上级,制造虚假的数据突出政绩是官僚主义的特征之一。不断的制造虚假的政绩成了为中共法院系统的日常工作。案件结案率,正确率,信访平息率成了各级法院主要的业务考核指标。为了追求更高的结案率,中共的法院系统在年底停止受理案件成为了降低积压案件,提高结案率的主要手段。于是我们就看到这样的新闻报道:2014年2月21日《海南网》报道的2013年海南法院在该年度内受理案件92,015件,结案88,569件,结案率为百分之九十六点二五。2014年11月六日人民网报道自2010年至2014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结案超过百分九十七。

在中共法院系统不断制造司法大跃进欺骗上级和人民的同时,我们看到中共法院司法黑幕重重,冤案不断,普通人民很少能够通过司法的途径解决纠纷,反而被司法腐败所累。中共法院系统从社会矛盾的解决者身份毫不犹豫转变成社会麻烦制造者的角色。这将更加激化中国大陆的社会矛盾,使大陆人民更加清醒的认识中共政权由商贾钜富统治的独裁本质,促进人民不断反抗中共政权的统治。

无论是中共官僚操控的,还是西方资产阶级法治,都将劳苦大众的基本权利排除在外。我们需要真正由下而上选举各级法官,由人民直接监督,并确保法官只领取普通工人薪金,不享有经济特权。结束资本主义和独裁统治,才能有真正的司法公正和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