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直接指令下,《國歌法》將要寫入香港《基本法》內
麗芬 社會主義行動
政府公布的《國歌條例草案》指當奏唱國歌時,參與及出席者必須肅立莊重,違反者會被視為侮辱國歌,並最高可被判囚3年及罰款5萬元,改動歌詞亦有機會被視為歪曲貶損而被檢控,但何謂莊重和貶損實屬主觀,法例界線模糊不清會致使執法者隨自己的政治目的而執法,變成侵害言論自由,製造白色恐怖的手段。
建制派政客經常以「中國有中國國情」、「不能照搬西方一套到中國」為藉口竭力反對港人爭取民主及普選權利。但現在訂立國歌法時,他們卻又指外國也有國歌法,因此不是什麼洪水猛獸。但事實上,在美國、澳洲和加拿大,法例上只有列出奏國歌時的指引,而沒有任何罰則。在馬來西亞和菲律賓,違反國歌法者的最高判囚也分別只有1個月和半年,遠遠低於香港的三年。
政府指要將國歌法納入中小學教育,顯然是洗腦教育的一部分,更將白色恐怖滲入校園。連建制派的教師工會教聯會也似乎感到恐慌。該會建議學校減少校內奏唱國歌的次數,以免有學生因貶損國歌而要負刑責。本來強迫學生愛國,卻實在相當可笑!
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於特首林鄭月娥就職禮時,曾發表涉及「加強青少年愛國主義教育」言論。及後林鄭提出2018/19年度中國歷史要成為初中獨立必修科,而教育局亦明顯會控制和審查教材,分拆和滲透「國民教育」於學生課程內,使課程緊隨中共的政治路線。最近,教育局要求刪去歷史教科書內關於中共「一黨專政」的字眼,而「香港主權移交內地」和「中國收回香港」也被指措辭不恰當。學生需要組織起來抵抗洗腦教育!
《國歌法》下,言論自由勢必再受打擊,香港的言論自由在2017年已由69位下降至73位。社會主義行動主張抵抗中共的民族主義攻勢,徹底反對《國歌法》,反對推行國民教育,支持廢除《國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