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國路收費私有化 重新聘請所有收費員
工國委(CWI)台灣
國道計程收費在去年底全面啟用電子收費機制,原本高速公路局的人工收費業務由大資本家徐旭東的遠東集團接手。國道收費私有化,令近千名收費員失去工作。縱使集團曾經承諾,協助所有收費員轉職成功,但事件最後不了了之,至今道計程收費半年,仍然多人處於失業狀態。
這些收費員中,一些是從高中畢業即任職於收費站服務至今,年資有多達20餘年。但是政府全面性的以7個月的薪資作為資遣費用,全然未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現時政府「用完即棄」,受到廣大社會批評。根據國道收費員自救會5月底的統計,目前有超過半數人失業,高公局宣稱成功媒合207人,可是實際上在職者不到100人。遠通現時公然違反條約,政府交通部卻未作出任何行動保障近千名被遣散員工的生計。收費員生活將陷入困境,去年底就有收費員因此而燒炭自殺!
收費員「佔領」林口交流道
國道收費員自失業後組織自救會抗爭,在過去半年,曾向交通部、勞委會等請願,但政府官員都沒有提出解決方案,反而不斷包庇遠東公司,為國道收費的私有化辯護。
收費員自6月8日起發動一連串的抗議,數百收費員夜宿交通部,在交通部前扎營輪班夜宿超過4天,要求交通部長葉匡時出面回應,但葉拒絕見面。至6月13日,四百名收費員衝上國道旁「佔領」,佔領了國道1號林口交流道,導致林口交流道南下匝道大約在中午開始封閉。
事實上,早於民國96年的ETC(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合約中,就載明收費員應受到全面性地安置,該合約表明,遠通公司必須於102年10月,將所有收費員轉換至該公司或相關企業任職,並保證5年的工作權,薪資並不得低於收費員之薪資。此一保證乃是取得優先議約權的重要關鍵。高速公路局最終在2004年,將國道電子收費系統向外投標,最終由遠東集團得標。現時遠東違背承諾,但政府卻處處為其辯護。
遠東違背承諾 政府包庇
自救會會長林碧煌批評,對於接受媒合無法適任而離職的收費員,遠通僅需支付五個月補償金,是不合理的條件。自救會要求,遠通必須提高補償金。根據契約規定,遠東若在6月底前無法全數安置收費員,每日必須罰款50萬元,根據目前狀況,遠通肯定違約,但交通部卻表示要「再給遠通一個月寬限期」,明顯為遠通護航,要求交通部一定要依法裁罰。
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是台灣富豪,身價390億台幣。每日罰款僅50萬元,對徐旭東來說,等於是在口袋丟了一些零錢!
6月24日,交通部長葉匡時受到社會極大輿論壓力,終於與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會面。葉匡時狡辯表示,收費員是一年一聘約聘人員,2006年起,高公局每年簽約都會說明進入計程收費後就須轉置其他職缺,而轉置後的工作權益,交通部會盡全力保障,但「國家安置是不可能的!」。
反對國路收費私有化 重新聘請所有收費員
我們反對國路收費私有化,認為要重新國有化國路收費機制,並由工人民主控制。政府在這次事件責無旁貸,必須保障遣散員工的工作權利,重新聘請所有失業收費員而不扣減工資的情況下,提供培訓及為他們安排適當工作崗位。